2018年3月23日,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18年第343号公告批准发布《燃气取暖器应用技术规程》,编号为T/CECS 519-2018,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。
(具体公告详见http://www.cecs.org.cn/xhbz/fbgg/9642.html)
该规程是在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国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所制定,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总则、术语、选型、系统设计、排烟通风设计、设备安装与调试、质量验收、操作和保养,共8章,
本规程适用于《燃气取暖器》CJ/T 113规定的燃气取暖器,在农业建筑、民用建筑、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筑中的应用选型、供暖通风工程设计,以及取暖器的施工安装、操作运行和调试、验收、故障处理和保养等。
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,将有助于指导暖通工程设计人员进行合理的设备选型以及系统设计,并进一步规范燃气取暖器的安装、施工和验收,从而促进燃气取暖器在农业、民用、商用和工业领域的安全应用。
该标准主编单位: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
该标准参编单位:上海拓邦电子有限公司
中山凯沃能暖通空调有限公司
青岛森瑞普热能有限公司
山东施密特热能设备有限公司
施万科暖通技术(天津)有限公司
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热力研究院
产品标准部报道
2018年4月3日